一、考勤管理
对早锻炼、上课、晚自习、集会、比赛、公益劳动等进行考勤。每学期,学生无故缺旷课达三次,请假(含事假、病假)达六次以上的,该生该学期的操行分为不及格,并按《上饶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其它违纪处理
1、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起哄、酗酒等,并产生恶劣影响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此类学生不得参加评优。
2、有不文明举止的,如恋爱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公物、环境卫生、衣冠不正、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学区等,一经发现,予以批评,并限其改正,屡教不改者,不得参加评优。
3、外宿、利用上课时间进行家教或其它兼职的,责令其改正,否则予以通报批评,如不悔改,后果自负。
三、院党政组织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的学生座谈会,及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四、院领导、老师要参加学生的公益活动、学术活动等,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