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一、2012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收取如下费用,请于6月15日前上交招生就业处:
㈠《报到证》、就业派遣服务费:80.00/人(收费依据: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关于调整我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㈡就业派遣服务费由各班辅导员统一收齐后,存入以下账号,凭现金缴款单来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户名:魏丽琴
卡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上饶市分行师院分理处
二、报考本校专升本同学须先交就业派遣服务费,第一批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来我部门退回以上费用。后期补录的同学不退还以上费用。
三、报考研究生的同学在6月5号前将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不交就业派遣服务费。未按时交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按80.00元/人收取。
四、已正式签约的毕业生请于6月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我部门盖章备案,此后交来的须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五、需要办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于每周三下午到招就处就业科咨询、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招生就业处
2012年 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