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上饶师范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政治与法律学院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团员及团干个人名义建设的各类新媒体网络传播媒体及虚拟社区,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 博客、论坛、贴吧、网络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 管理运营机制
第三条 政治与法律学院网络新媒体平台由学院统一领导,并接受学校相关宣传部门的监管。
第四条 学院网络新媒体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学院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各级责任人全面负责网络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及信息管理。各级各类新媒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形成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学院应加强对主管人员、后台管理员(须由在职团干部担任)、技术人员、编辑人员、评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能力培训,保证网络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地建设和发展。
第六条 以学院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的QQ群、微信群、聊天室等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校院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实行管理员备案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管理员对平台所发布信息负责,管理员调整时需要重新备案。
创建人所在单位应加强教育管理,创建人所在团学组织应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创建者和运营者负起主体责任。
第七条 学院团委应加强监管检测,防止校外机构和个人冒用学校团学组织名义开设各类新媒体,一经发现应及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支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第三章 审批登记与监督检查
第八条 申报流程
学院实行网络新媒体审批制和备案制。学院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均需要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建立工作交流的各类新媒体,须向校团委提交建立账号申请(附件1),并按照《上饶师范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送交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合格的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传部登记备案(本办法公布前已运营的网络新媒体,须在本办法公布后两周内补办信息登记手续),完善账号名称、主管主办单位、宗旨定位、信息发布范围及主要管理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信息,由校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以学院团学组织名义建立各级各类新媒体,须逐级申请,由校团委审核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最终审批。
第九条 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密码、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或申请平台官方认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条 各级网络新媒体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管理员不应超两位,其中一人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必须由在职教职工担任。后台密码仅限管理员掌握,设置为强密码且要定期更改,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校党委宣传部和学院应对各级各类新媒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章 平台建设
第十二条 实施网络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
各级媒体平台责任人对平台所发布内容的政治性、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及个人声誉等的不良信息,以及不实、虚假和错误的信息,严禁发布学校涉密信息。学院官网信息发布由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团属媒体信息发布由学院团委审批,学生党建信息发布由学工组审批。
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
1、“三审”:信息发布编辑一审,学生会、社团宣传工作负责人二审,院团委或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三审。
审核要求: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2、“三校”:信息发布编辑一校,学生会、社团宣传工作负责人二校,团委或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三校。校对要求: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精美;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第十三条 内容要求规范
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按照“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指导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丰富内容,增强可读性。学院各级网络新媒体平台还要积极与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开展互动,形成合力。
3、新媒体平台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第五章 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 申报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管。如发现有损不良信息发布,需第一时间删除相应内容,并及时上报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将于每年12月中旬,对备案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年检,并将运行情况进行下发通知。
第十六条 新媒体应用平台负责人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必赢626net入口所有。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即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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